夫妻双方共同买的房是否可以卖掉?
我和我爱人一起买了套房子,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我想把房子卖掉,但我爱人不太同意。我就想问问,这种夫妻共同买的房子,我能自己把它卖掉吗?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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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而言,双方对该房屋都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里的平等处理权意味着,在处置重大的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房屋,需要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般情况下,如果要卖掉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并共同实施卖房行为。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如果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夫妻一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同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那么第三人可能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夫妻一方可以随意单独卖房。如果另一方不知情且不同意卖房,其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受侵害的一方有权向擅自处分房屋的一方请求赔偿损失。 所以,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共同买的房不可以由一方擅自卖掉,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只有在双方达成共识,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房屋才可以顺利出售。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关系中的财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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