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可以把财产全部分给未成年子女吗?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我们有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出于对孩子未来生活的考虑,我们想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分给孩子。但不确定这样做在法律上是否可行,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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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是可以把财产全部分给未成年子女的。下面从法律依据、行为性质和注意事项等方面为你详细解释。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享有自主协商的权利,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只要这种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它就是合法有效的。 将财产全部分给未成年子女这一行为,从法律性质上来说,属于夫妻双方对自己财产的自由处分。夫妻二人作为财产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如何处置自己的财产。把财产给予未成年子女,实际上是一种赠与行为。根据《民法典》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不过,在实际操作时也有一些注意事项。首先,要确保这种分配是双方真实自愿的,不存在一方胁迫另一方的情况。其次,对于涉及房产等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财产,要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另外,虽然夫妻可以自由处分共同财产,但如果存在夫妻共同债务,那么这种处分行为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债权人发现夫妻通过将财产分给未成年子女来逃避债务,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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