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判定敲诈他人?

我前几天和人有点纠纷,对方说我敲诈他,可我觉得我没那意思。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怎样才会被判定是敲诈他人呢?判定的标准是什么?我很担心自己会被误判,所以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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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敲诈他人在法律上通常指的是敲诈勒索行为。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要判定是否构成敲诈勒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也就是说,他的目的就是想把别人的钱或者东西据为己有。比如,甲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就是想通过威胁乙来拿到乙的钱财,这就体现了非法占有的故意。 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威胁或者要挟的行为。威胁和要挟的方式多种多样,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既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常见的威胁手段包括以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伤害相威胁,或者以揭露被害人的隐私、违法犯罪行为等相要挟。例如,丙知道丁曾经有过一些不光彩的事情,就以此为把柄,要求丁给他一笔钱,否则就把事情宣扬出去,这就是一种要挟行为。 此外,还需要考虑数额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一般来说,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如果只是偶尔敲诈勒索,数额较小,没有达到犯罪标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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