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


夫妻协议离婚后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但不同的诉求,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 首先,如果是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若能证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法院会支持变更或撤销协议;若不能证明,法院则会驳回诉求。 其次,关于子女抚养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另外,若涉及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支付、子女抚养费支付等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有权通过诉讼要求其履行。 总之,夫妻协议离婚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是可以向法院起诉来解决相关争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