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退回去之后能直接开庭吗?
我收到了法院传票,但我不想去,就把传票退回去了。现在我担心法院会不会直接开庭审理,到时候我不在场,会不会对我很不利啊?我想知道法院在我把传票退回去之后,能不能直接开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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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法院传票退回后是否能直接开庭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法院传票是法院用来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的一种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当传票被退回时,如果法院经过调查,确认是因为当事人故意拒收传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视为已经送达。比如,当事人明明在家,但就是拒绝开门接收传票,然后法院工作人员在相关见证人的见证下把传票留在当事人住所,就完成了留置送达。一旦传票视为送达,法院是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直接开庭的。而要是传票退回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比如地址错误、当事人外出等,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开庭。法院会采取其他方式重新送达传票,比如通过公告送达等。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采用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后,法院才会安排开庭时间。所以,法院传票退回后能否直接开庭,关键在于传票退回的原因以及法院是否完成了有效的送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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