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执行的房屋是否可以出租?

我最近关注到一些法院执行的房屋,想了解下这类房屋出租的相关情况。我自己也在考虑要不要租这样的房子,担心会有一些法律风险或者后续出现麻烦事儿,所以想知道具体能不能租,租的话需要注意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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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法院执行的房屋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出租的,在某些情况下则不可以,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若房屋在法院查封之前就已经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且承租人已经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即使房屋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原租赁合同依然有效,承租人可以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 其次,如果案外人(承租人)满足一定条件且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1条的规定,承租人请求在租赁期内阻止向受让人移交占有被执行的不动产,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并占有使用该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执行法院可以在保留租赁权的前提下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变卖。对于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尚未支付租金,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执行法院向承租人发出冻结租金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承租人将租金交付给法院或者申请执行人。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租赁关系不被认可或受到限制。例如,若承租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承租被执行的房产或者伪造交付租金证据的,或者通过司法鉴定认定为该租赁合同属于倒签,即租赁合同是被执行人与承租人虚构租赁关系阻碍法院执行的,执行法院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3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和案外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如果案外人在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房产之后才承租该房屋的,则不影响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要求承租人限期迁出该房屋(即解除其占有),对于承租人的损失,承租人可以另行起诉被执行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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