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拘留是否能够获得国家赔偿?

我被刑事拘留了一段时间,现在案件有了新进展,我觉得自己是被错误拘留的。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刑事拘留能不能申请国家赔偿,申请赔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具体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展开 view-more
  • #刑事拘留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关于刑事拘留是否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关键在于拘留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造成了损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如果存在以下两种情况,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其一,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例如,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有犯罪嫌疑就实施拘留。其二,虽然拘留时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但拘留时间超过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并且后续案件被撤销、不起诉或者当事人被判决宣告无罪。比如,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是拘留后的三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限制,且最终当事人被认定无罪,就可能符合国家赔偿的条件。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的流程如下:首先,要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对于刑事拘留的情况,赔偿义务机关通常是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申请时,需要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等。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应当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会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等内容,并签订赔偿协议;如果决定不予赔偿,会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理由。如果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如果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