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案底的人能否注册公司?
我之前有过案底,现在想自己创业注册一家公司,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我不太清楚案底会不会对注册公司有影响,也不知道有哪些具体的限制和要求,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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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有过案底的人是可以注册公司的,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受到限制。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注册公司的基本概念。注册公司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任何人都有权利申请注册公司。
然而,对于有案底的人,如果涉及到特定类型的犯罪,可能会在注册公司时受到限制。依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也就是说,如果有案底的人不属于上述限制情形,是可以注册公司的,并且可以担任公司的股东等职务。但如果属于限制情形中的情况,可能无法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过,即使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也不影响其作为股东参与公司的设立和经营。总之,有案底的人在大多数情况下有注册公司的权利,但要结合具体犯罪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存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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