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恢复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如何执行?


企业恢复劳动关系法律依据的执行涉及多方面内容。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这意味着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选择权,若选择恢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执行。 其次,关于执行方式。劳动关系的恢复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一旦仲裁的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判决应当恢复劳动关系,员工和企业的劳动关系自该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自然恢复,恢复的效力溯及到用人单位一方违法解除之日。这段时间的工资待遇相关福利都应该足额补发给员工。 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恢复劳动关系的生效法律文书,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若用人单位再次明确告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这属于再次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既不履行也不明确解除,比如不发放工资、不提供工作岗位等,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2条第3款“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规定主动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其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者直接去用人单位处上班。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人需要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可抄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执行费一般由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后返还),法院还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 相关概念: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