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了公司是否会有赔偿?
我最近从公司辞职了,想了解下在员工主动辞职的情况下,公司会不会给予赔偿呢?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如何规定的,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希望能有人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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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公司是否会有赔偿,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一般来说,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并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正常的、因个人原因的主动辞职情况下,公司通常是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因为这是员工自主做出的离职决定,并非公司方面存在过错导致员工离职。 然而,如果是因为公司存在一些违法行为,导致员工不得不辞职,那么公司就需要支付赔偿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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