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律上女儿能否和儿子分家产?

我家有我和哥哥两个孩子,父母去世后留下了一些家产。哥哥觉得我是女儿,没资格分家产,可我也为家里付出了很多。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能和哥哥一起分这些家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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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女儿是能够和儿子一起分家产的。这涉及到继承权的问题,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也就是说,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在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不会因为性别的不同而受到歧视或区别对待。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就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女儿作为子女的一部分,和儿子一样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参与家产的分割。 不过,如果被继承人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应当按照遗嘱来分配遗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如果遗嘱中明确排除了女儿的继承权,或者对遗产分配做出了其他安排,那就需要按照遗嘱执行。但如果遗嘱存在无效的情形,比如遗嘱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受欺诈或胁迫所立等,那么遗嘱可能会被认定无效,此时还是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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