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支付给高利贷的钱能够追回吗
我之前因为资金紧张,找了个放高利贷的借了钱,当时急着用钱也没细想利息的事儿。现在我了解到高利贷好像不合法,我已经按他们要求付了不少钱,想知道我付的这些钱能不能追回来啊,想具体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和能追回的情况。
展开


债务人支付给高利贷的钱能否追回,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法律保护的是在法定利率标准内的利息部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也指出,民间个人借贷利率双方协商的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的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如果债务人已经履行还款义务,且双方按约定支付利息并达成合意,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法律一般不会干涉,此时要追索超出法定范围的利息比较困难。但要是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比如债务人觉得利息过高不合理而产生纠纷,那么法律会介入处理超出法定范围的那部分利息。对于本金,即便属于高利贷借款,本金也是应当返还的,因为借款人有权要求返还本金。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要求返还被非法收取的超出法定范围的利息。 相关概念: 高利贷: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其利率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由具有代表性的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的贷款参考利率。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