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拖欠工资可以要求赔偿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单位拖欠工资,我能不能要求赔偿呀?主要就是想弄清楚自己有没有这个权利,要是能赔的话,具体怎么算赔偿金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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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首先来说说相关的法律概念。工资,就是劳动者通过付出劳动,从用人单位那里获得的报酬,这是劳动者维持生活的重要经济来源。而单位拖欠工资,简单讲就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足额地给劳动者发放工资。 法律依据方面,《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如果单位拖欠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还是逾期不付,那么就需要按照上述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另外,在一些情况下,劳动者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确定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时,需考虑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的时间长度,每满一年便可获得一个月的额外月度薪资,不足一年但6个月以上的,同样按一整年来计算,未达到6个月期限者,则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 总之,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赔偿,具体赔偿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要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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