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
我家这边有一些拆迁安置房,有人想把房子卖给我。我有点担心这种房子能不能合法买卖,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看,拆迁安置房到底可不可以买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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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能否买卖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一种情况是可以买卖的。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并且没有相关政策限制其交易,那么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普通的商品房一样,是可以进行正常买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取得了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其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只要完成合法的登记手续,买卖行为就是受法律保护的。 另一种情况是存在限制的。有些拆迁安置房在一定期限内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比如有的地方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在取得房产证后的一定年限内(通常是3年或者5年)不能买卖。这是为了保障拆迁安置政策的顺利实施,防止投机性买卖。如果在限制交易期限内进行买卖,可能会面临合同无效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里的政策限制就类似于强制性规定,如果违反,买卖行为可能不被法律认可。 此外,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即使是可以买卖的情况,也存在一些潜在风险。比如可能存在原房主反悔的情况,因为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房屋产权仍在原房主名下。所以在购买时,一定要签订详细的买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拆迁安置房能不能买卖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房屋是否取得房产证以及当地的政策规定来判断。在进行买卖时,要谨慎考虑,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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