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是否需要计提折旧?
我有一批固定资产用于经营租出了,现在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固定资产要不要计提折旧。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到底需不需要计提折旧,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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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是否计提折旧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固定资产折旧,简单来说,就是随着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它的价值也在慢慢减少,我们把这种价值的减少按照一定的方法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这就是计提折旧。 对于经营租赁,它是一种常见的租赁方式。在经营租赁中,出租方只是将固定资产的使用权在一定期间内让渡给承租方,所有权还是归出租方所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因为所有权仍然属于出租方,所以它仍然是出租方的固定资产范畴。因此,出租方需要对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举例来说,如果一家企业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经营租给另一家企业使用,这台设备虽然租出去了,但所有权还是这家企业的,那么这家企业就需要按照规定的折旧方法,如直线法、工作量法等,对这台设备计提折旧,并将折旧费用计入相关的成本或费用科目中。这样做可以准确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实际损耗情况和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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