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出租期间需要折旧吗?
我有一处投资性房地产,现在出租出去了。我不太清楚在出租期间这处房产是否需要折旧,这涉及到我的财务核算和税务处理等问题,所以想了解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投资性房地产在出租期间到底需不需要折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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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出租期间是否需要折旧,需要根据不同的计量模式来判断。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计量模式分为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需要计提折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十一条规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建筑物的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所以,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出租期间就像普通的固定资产一样,需要按照规定计算折旧额。这就好比你买了一辆车用于出租,随着时间推移和使用,车会有磨损,价值会降低,这种价值的减少就通过折旧来体现。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需要计提折旧。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十二条规定,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说,这种模式下更关注投资性房地产当前的市场价值,而不是通过折旧来体现其价值变化。例如一套房产,市场价值波动较大,就用公允价值来反映它的价值情况,而不是通过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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