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能过户吗?
最近遇到个事儿,家里有套拆迁安置房,但是房产证一直没下来。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想把房子过户给亲戚,就想问问这种没有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能不能过户啊?主要就是想了解下在这种没证的情况下,过户到底合不合法、能不能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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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是不能过户的。 首先,咱们得明白房产证是什么。房产证就是权利人对这个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一种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就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 。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其中第(六)条就明确指出,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没有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就属于这种情况,所以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简单来讲,没有房产证就没办法在法律上确定房屋的产权归属,过户涉及到产权的转移,没有合法的产权依据,自然是不允许进行过户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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