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可以是公婆吗?
我在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里面有赡养老人这一项。我老公的父母年纪大了,主要靠我们赡养,我就想问问,在这个专项附加扣除里,赡养老人这部分能不能填我公婆呢?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有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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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这一项不可以填写公婆。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的概念。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的经济负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纳税人对赡养老人的相关支出进行税前扣除的一项政策。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但不包括配偶的父母。也就是说,从法律规定来看,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赡养老人项目里,只能填写自己的父母或者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比如,小明有自己年满60岁的父母需要赡养,那么小明在申报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时,就可以填写自己的父母。但如果是小明的妻子小红,小红不能把小明的父母(即自己的公婆)填写在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里。所以,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不可以填公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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