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费扣除赡养老人是否包括公婆?
我在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对于赡养老人这一项有点疑惑。我丈夫有赡养他父母也就是我的公婆的义务,那我在申报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时,能不能把公婆算进去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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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费扣除赡养老人不包括公婆。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说说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的定义。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是指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标准予以扣除。这里的被赡养人,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然后,解释一下为什么不包括公婆。从法律层面讲,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法定赡养义务主要存在于子女与父母之间。所以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里,赡养老人的范围就限定在了自己的父母以及符合条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假如说丈夫要赡养公婆,那么可以由丈夫来申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在这种情况下,丈夫可以按照标准进行扣除。比如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但儿媳不能将公婆作为自己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对象。 总之,专项附加费扣除赡养老人不涵盖公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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