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扣除能填写公公婆婆吗?
我和老公一起生活,他父母也就是我的公公婆婆年纪大了,需要我们 赡养。我想在申报个税专项扣除的时候把公公婆婆填进去,不知道这样符不符合规定,所以想问问能不能把公公婆婆填在个税专项扣除里。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个税专项扣除方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这个概念。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的负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给予的一项扣除优惠。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在税前扣除一定的金额,从而少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这里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明确指出了被赡养人的范围,仅包括自己的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以及子女都已经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公公婆婆并不在这个规定的范围之内。所以,从法律规定来讲,在个税专项扣除中是不能填写公公婆婆作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对象的。不过,您的丈夫可以按照规定,将他自己的父母,也就是您的公公婆婆,作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对象进行申报。因为对于您丈夫来说,他的父母属于符合条件的被赡养人。如果他是独生子女,每月可按标准扣除2000元;如果是非独生子女,则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