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冲动交了定金还能退回吗,是否还要交赔付?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会因为一时冲动交了定金,之后又后悔想退回,同时也担心是否要额外支付赔付,下面就来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首先,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简单来说,就是为了保证合同能够顺利履行,一方先给另一方一笔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关于定金能否退回以及是否需要赔付,主要看是哪一方违约。如果是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也就是付定金的人不想继续履行合同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例如,你交了定金买商品,后来又不想要了,这种情况下,你就不能要求商家退还定金。而且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你不需要额外再交赔付,因为定金本身就具有惩罚违约方的性质。 然而,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比如商家拒绝提供商品或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约定,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商家不仅要把你交的定金退给你,还要再额外给你相同数额的钱作为赔偿。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是交付定金的一方不想继续履行合同,也有可能要回定金。比如合同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如果合同因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或者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的事由,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定金。 总之,一时冲动交了定金后能否退回以及是否要交赔付,要根据具体的违约情况和合同的效力等来判断。在遇到这类问题时,建议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