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定金,没有签订合同,能退吗


交了定金没有签订合同,定金是否能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白定金的概念。定金是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是法律上的担保方式之一,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具体到能否退定金,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如果是因为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这种情况下定金可以退。比如你和商家对于商品的交付时间、质量标准等关键问题无法协商一致,那么你有权要求退还定金。 要是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中的内容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例如你和商家约定好了某天协商合同事宜,结果你无故不去,导致合同没签成,那你就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反之,如果是商家无故不协商或擅自改变内容,商家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比如在准备签合同前,突然出台了新政策,导致交易无法按原计划进行,这种情况下定金可以退。 相关概念: 定金罚则:是指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 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