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发商不办房产证能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吗?

我买了房子,开发商一直拖着不给办房产证。我很着急,这房产证不办下来心里总是不踏实。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遇到这种情况我能让开发商承担责任吗?具体有哪些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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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违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购房过程中,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是一个让购房者颇为头疼的问题。这里涉及到两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一个是违约责任,另一个是损害赔偿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在购房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开发商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房产证,就构成了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尽快办理房产证,同时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如果因为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给购房者造成了实际损失,比如影响了房屋的再次交易、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落户等,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这些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所以,当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时,购房者完全有权利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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