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离婚时能分割房产吗?
我和伴侣准备离婚,但是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这套房子是在婚姻期间购买的,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分割这套房产呢?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在离婚时涉及到房产证上没有名字是否能分割房产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且付清全部房款,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比如,男方在结婚前自己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结婚后即便离婚,女方因为没有在房产证上,且该房是男方婚前财产,所以女方无法分割这套房产。 其次,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这些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虽然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但不影响其作为共同财产的性质。离婚时,双方原则上可以均等分割。 再者,若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分割。 另外,还有可能存在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所以,房产证上没有名字并不绝对意味着离婚时不能分割房产,要结合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多种因素来综合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