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公积金还能再分割吗?
我和前夫已经离婚一段时间了,最近才想起他名下有公积金没分割。我想知道,现在还能不能要求对这笔公积金进行分割?不知道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解答。
展开


在探讨离婚后公积金是否还能再分割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公积金的性质。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从法律角度来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而住房公积金就属于该条款所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范畴。这意味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的公积金,双方都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那么离婚后公积金能否再分割呢?这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如果是离婚时双方已经对公积金进行了协商处理,并且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离婚协议,那么一般情况下就不能再重新分割了。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遵守。 但要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另一方发现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离婚时未对公积金进行分割,且不存在上述一方恶意行为的情况,那么也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不过要注意诉讼时效等问题,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总之,离婚后公积金在符合法定情形下是有可能再进行分割的,但具体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通过合法的途径来处理。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