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没有性生活是否可以离婚?
我和伴侣已经十年没有性生活了,这种生活让我很痛苦,也严重影响了我们之间的感情。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呢?我该怎么做才能顺利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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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十年没有性生活是可以作为离婚的一个考量因素,但并不是必然能直接导致离婚。 首先,来理解一下离婚的法律概念。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好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虽然没有直接提及没有性生活能否离婚,但性生活是夫妻感情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没有性生活可能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在诉讼离婚中,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因为十年没有性生活,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经法院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不过,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比如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等。 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过冷静期后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若选择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医院的诊断证明、双方关于此事的沟通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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