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超过60天还能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去申请了离婚,现在冷静期已经超过60天了,我们还是想离婚,不知道还能不能离成。我不太清楚这个时间规定到底是怎样的,超过60天会不会就没办法办理离婚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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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冷静期超过60天是否还能离婚,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的基本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后,婚姻登记机关给予双方30天的时间来慎重考虑是否真的要离婚。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冷静期超过60天,也就是超过了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可申请离婚证的30天期限,这种情况下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如果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程序。但如果双方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就不受离婚冷静期这一规定的限制。夫妻一方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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