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能在居住地办理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我们在现在居住的城市生活很久了,但户口不在这。想问下,我们能直接在居住地办理协议离婚,还是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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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是否可以在居住地办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协议离婚的常规办理方式。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以前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是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的。这一规定出自《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不过,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国家进行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工作。自2021年6月1日起,部分地区开展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地区,如果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比如,广东省就是试点地区之一。这一政策依据是《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 所以,如果你所在的居住地是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地区,并且你有当地的居住证,那么是可以在居住地办理协议离婚的。但如果不是试点地区,或者没有符合要求的居住证,那就需要回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你可以先咨询一下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了解具体的政策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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