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是按成本还是售价呢?
我公司正在进行一个在建工程项目,现在需要领用自产产品。但我不清楚在财务处理上,领用的这些自产产品是应该按照成本来计算,还是按照售价来计算。这两者在计算方式和对公司财务的影响上肯定不一样,我想知道到底该用哪种方式,有什么依据。
展开


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上,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的核算有明确规定。 从会计核算角度来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通常按照成本进行核算。这是因为,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并非销售行为,没有实现对外销售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只是产品的一种内部转移,所以按照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即可。例如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领用自产产品的成本就属于这类必要支出。 从税务处理角度来看,增值税方面,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将自产货物用于在建工程,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不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所以在增值税处理上也不会涉及按售价计算的问题。而企业所得税方面,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也就是按成本处理。 综上所述,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一般是按成本来处理的,既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也遵循了税务处理的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