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我公司最近打算用自产产品给职工发福利,但我不知道在会计上该怎么处理这些自产产品。我不清楚是按成本价算,还是按市场价算,也不知道相关的税务问题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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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是一种常见的情况,其会计处理需要遵循相关会计准则。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处理方式: 首先,从会计确认的角度来看,当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时,应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这里的公允价值,简单来说就是市场上同类产品正常的交易价格。比如企业将自产的手机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就需要按照市场上该型号手机的售价来计算相关金额。 相关的法律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具体会计分录如下:决定发放福利时,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根据员工所在部门确定),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实际发放福利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同时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然后再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 从税务处理方面来看,增值税上,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也应按照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同时可以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相关成本。这样处理既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也能保证税务申报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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