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自产的产品无偿赠送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我公司有一批自产产品,打算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但我不知道在账务上该怎么处理,是直接按成本记账,还是有其他更规范的做法呢?我想了解清楚相关的账务处理流程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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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偿赠送账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会计处理方面,当企业将自产产品无偿赠送时,按照会计准则,应视同销售处理。视同销售就是虽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销售,但在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上要按照销售来对待。 具体来说,要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确认收入时,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来计量。公允价值可以简单理解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比如,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正常的销售价格就是公允价值。 相关的会计分录为: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要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 从税务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所以,企业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公允价值乘以适用税率来计算。 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用于对外捐赠等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要按照规定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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