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能在异地办理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但现在我们都在外地工作,没办法回老家办理。想问下,离婚协议能在异地办理吗?要是可以,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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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能否在异地办理,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首先,我们来了解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个概念。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而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就意味着,如果是协议离婚,通常是不能在异地办理的,必须到夫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比如,夫妻双方的户口都在A地,即使他们长期在B地工作生活,想要协议离婚的话,还是要回到A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不过,如果是诉讼离婚,情况就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在异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另一方可以在该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例如,丈夫的户口在C地,但他在D地已经连续居住了两年,妻子就可以在D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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