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可以约定房产如何分配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对于我们共同拥有的房产分配问题比较纠结。想知道在离婚协议里能不能自己约定房产怎么分,要是约定了会不会有法律效力,该注意些什么,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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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上是可以约定房产分配的。 首先来说说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就表明,法律赋予了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包括房产分配的权利。 通俗来讲,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就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对其分配方式进行商量确定。比如,双方可以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款;也可以约定将房子出售后,双方平分售房款等。 要是房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正常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在离婚协议里对其处置进行约定。 不过在约定房产分配时,一定要确保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并且协议的条款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这份关于房产分配的约定可能会被认定无效或者可撤销。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也就是从结婚登记开始到离婚或者一方死亡这段时间内,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像工资收入、投资收益等都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约定财产制:是相对于法定财产制而言的,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婚后的财产归属、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事项作出约定,以排除法定财产制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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