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需要什么手续?


在我国,异地是否可以办理离婚以及所需手续,需要分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情况来看。 对于诉讼离婚而言,异地是可以办理的。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如果被告在异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原告就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其手续主要包括:原告需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起诉状中要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和理由;同时要准备好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比如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等;然后将起诉状和证据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等程序。 而协议离婚,通常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的。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如果要进行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要回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其手续为: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然后,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给予离婚冷静期,冷静期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计算。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