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是否可以在异地办理?
我和配偶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我们现在都在外地工作,没办法回老家办理。想了解下离婚双方能不能在异地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该怎么做,有哪些规定和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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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对于是否可以在异地办理,法律规定有所不同。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如果是协议离婚,通常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的,需要回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比如,夫妻双方户籍都在A地,即使他们长期在B地工作生活,协议离婚时还是要回A地办理。 其次是诉讼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所以,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诉讼离婚是可以在异地进行的。例如,夫妻双方都离开户籍所在地在C地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一方想离婚就可以在C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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