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是否可以不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我和配偶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我俩目前都在外地工作,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很不方便。我想了解下,离婚能不能不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呢?要是可以,具体该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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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是否可以不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需要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来看。 对于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不过,为了满足群众在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自2023年6月1日起,我国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而对于诉讼离婚,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如果被告在外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就不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在有“跨省通办”政策的情况下可以不在户籍所在地办理;诉讼离婚符合条件时也可以不在户籍所在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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