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是否必须回户籍所在地?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可我俩现在都在外地工作,回老家办离婚很麻烦。想了解下,协议离婚一定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吗?要是不回的话,还有没有别的办法能完成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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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并不一定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在过去,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夫妻双方若要协议离婚,需要回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 不过,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民政部进行了相关政策调整。自2021年6月1日起,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这些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也就是说,如果你们所在的地区是上述试点地区,并且有一方持有当地的居住证,那么就可以在当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不必回户籍所在地。但如果不在试点地区,就还是要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回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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