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必须要回领证地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我俩是在老家领的证,但现在都在外地工作,不想专门跑回领证的地方办离婚。就想问问,协议离婚是不是一定得回领证地办理啊?主要是想了解下具体规定,好提前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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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不一定要回领证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不一定非得回到当初领证的地方办理离婚。比如夫妻在A地领取结婚证,但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在B地,那么他们可以前往B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这里所说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简单理解就是长期居住、户口登记在此处的地方。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方便当事人办理离婚手续,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不过,办理协议离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双方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说就是能清楚明白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其次,双方必须是自愿离婚,而且要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比如,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怎么给、财产如何分配、债务如何分担等,都要商量好并且没有争议。 在办理离婚登记时,还需要携带一些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要写清楚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意见。 另外,现在有些地区开展了离婚登记跨省通办等便民政策,但目前还没有在全国普及。你可以关注当地民政部门的相关通知,了解所在地区是否有此类便利政策。如果符合条件,就能更便捷地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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