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必须回原登记机关办理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我们是在老家登记结婚的,但现在都在外地工作生活,回去一趟很麻烦。想知道是不是一定要回到原来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离婚手续,还是在现在工作地也能办,不太清楚具体规定,所以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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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不是必须回原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可以选择到夫妻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不局限于原登记机关。 举个例子,如果夫妻双方在A地登记结婚,但是后来一方户口迁到了B地,或者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就在B地,那么他们既可以回到A地(原登记机关)办理离婚,也可以到B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这样规定是为了方便人们办理离婚手续,充分考虑到了现实生活中人们的居住和户籍变动情况。 这样的规定给予了夫妻双方更多的选择空间,以更好地适应各种实际情况,方便人们处理离婚相关事宜。 相关概念: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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