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手续必须要在登记地办理吗

我和伴侣想离婚,当初结婚登记是在他的老家办的,可我俩现在都在我老家这边工作生活,不想再跑回他老家办理离婚。想问问离婚手续是不是必须得在登记地办理啊,要是不用的话,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展开 view-more
  • #离婚手续
  • #协议离婚
  • #诉讼离婚
  • #登记地点
  • #婚姻法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手续不一定要在登记地办理。 首先来说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简单来讲,就是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不一定要在当初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去夫妻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行。比如,当初在男方户籍地登记结婚,现在离婚可以去女方户籍地办理。 要是诉讼离婚,那就更不用局限于登记地了。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是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经常居住地就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例如,被告长期在某个城市工作生活,已经满一年,那么这个城市就是他的经常居住地,原告可以在该地法院起诉离婚 。 所以,离婚手续并非必须在登记地办理,要根据具体选择的离婚方式,按照相应法律规定去对应的地点办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