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是否要去登记地办手续?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我俩目前都不在当初的登记地生活,日常工作生活挺忙的,不太方便回登记地办手续。所以想了解清楚,是不是必须得回登记地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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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不一定要去登记地办手续,这需要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来看。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只要是前往夫妻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并非必须是登记地。 其次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需要通过诉讼方式离婚,那么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那么可以向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例如,被告长期在外地工作并居住满一年以上,该地就是其经常居住地,原告就可以向该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总之,离婚不一定非要去登记地办手续,具体办理方式取决于选择的离婚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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