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必须要在领证的地方办理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我们当初是在一个城市领的证,现在我们不住在那里了,想知道是不是非得回领证的地方办离婚,还是有别的选择,想详细了解下关于离婚办理地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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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不是必须要在领证的地方办理。 首先来说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可以选择去夫妻任意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不局限于领证的地方。 接着是诉讼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如果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举个例子,小李和小张在A市领证,但后来小李户口迁到了B市,并且在B市长期居住,小张户口在C市。那么他们协议离婚时,可以选择去B市或者C市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要是选择诉讼离婚,小张作为原告起诉小李,若小李的经常居住地是B市,小张就可以在B市的法院起诉 。总之,离婚办理地点有多种选择,并非一定是领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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