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必须回到登记当地才能离吗
我和伴侣打算协议离婚,当初结婚登记是在他的家乡办理的。现在我们都在我工作的城市生活,不想专门跑回结婚登记地办理离婚。就想问问,协议离婚是不是一定得回到登记当地才行,还是有其他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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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不是必须回到登记当地办理。 简单来说,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问题协商好后,一起去相关机关办离婚手续。 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到男方或者女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而不局限于原结婚登记地。比如,夫妻二人在A市登记结婚,但后来女方将户口迁到了B市,那么他们协议离婚时,既可以去A市,也可以去B市办理。 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方便当事人办理离婚手续,充分考虑到了人们生活和工作的流动性,避免因为要回到原登记地带来诸多不便。 相关概念: 常住户口所在地:就是公民长期居住、户口登记所在的地方,通常以户口簿或者户籍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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