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必须要到登记地民政局吗
最近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我们是在外地工作,当初结婚登记是在老家。现在就想问问,协议离婚是不是非得回到登记的那个民政局办理啊,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展开


协议离婚不是必须到登记地民政局办理。 首先,对于内地居民,如果双方都是内地居民,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通俗来讲,就是你们两口子可以选择去夫妻中任意一方户口所在的那个地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手续,不局限于结婚登记的地方。 其次,如果有一方是港澳台居民或者外国人以及华侨,那么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另外,从2021年6月1日开始,辽宁、山东、重庆、广东、四川开展了为期两年的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在这些地方,如果符合条件,即便不回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在当地也能办理协议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和民政局是有区别的,婚姻登记机关是专门负责结婚、离婚等相关事项的,属于同级民政局的下属机构,民政局能办理的事情范围比婚姻登记机关广得多。 相关概念: 婚姻登记机关:专门负责办理结婚、离婚等婚姻相关登记事务的机构。 跨省通办:在规定的试点地区,打破户籍限制,可在当地办理原本需回户籍地办理的业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