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应该到哪个民政局办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现在就想弄清楚到底该去哪个民政局办手续。我们俩户口不在一个地方,想知道是只能去男方或者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还是有其他选择,希望能详细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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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是《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的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去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也可以选择去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举个例子,如果男方的户口在A市,女方的户口在B市,那么他们既可以前往A市的民政局,也能够前往B市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的户籍所在地不同,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也可以选择在经常居住地的民政局办理。比如在该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等。不过不同地区对于在经常居住地办理离婚登记的规定可能会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咨询了解清楚具体要求。 办理协议离婚时,还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这些材料务必准备齐全,以确保离婚登记手续能够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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