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手续应该在什么地方办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就是不清楚该去哪里办手续。我俩都是普通的内地居民,目前生活在工作的城市,但户口不在这儿。想知道像我们这种情况,是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办离婚吗?还是在现在居住的城市也能办理呢?特别想了解具体在哪些地方可以办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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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手续的办理地点根据离婚方式以及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内地居民,要办理协议离婚,就需要前往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比如夫妻一方户口在A市,另一方在B市,那么既可以选择A市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选择B市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且,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对于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同样是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且,内地居民协议离婚需前往县级民政部门办理;中国公民与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或华侨协议离婚的,则需前往省级或特定指定的民政部门办理。 然后是诉讼离婚,情况相对复杂一些: 如果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备2分复印件)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 若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基层法院起诉。 要是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出。 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一方离开户口地超过1年,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对方提起诉讼,在离开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提出。 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均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年,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在提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提起方也没有经常居住地,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如果一方“失踪”,对方离婚,要向“失踪”人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传票、裁判文书等,但前提是法院先穷尽其他送达方式。 对于涉外因素的离婚: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国外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国内最后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中国公民分居国内外,国内法院有权管辖,双方均可在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立案起诉。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可以选择在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诉讼。外国人与中国人离婚,外国人提出离婚,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法院办理离婚诉讼;中国人提出离婚,在户口所在地法院办理离婚诉讼。 总之,离婚手续办理地点有多种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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