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我刚进入一家公司在试用期,心里有点不踏实,担心会被莫名辞退,也想了解下自己要是想在试用期走人有啥条件。就想知道在试用期里,不管是公司想辞退我,还是我想主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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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分为用人单位解除和劳动者解除两种情况。 首先,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内,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有:一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比如招聘时要求本科以上学历,结果发现员工学历造假;二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像经常无故旷工;三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比如因员工失误导致公司重大项目失败;四是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五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六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并且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其次,从劳动者角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天告知单位,就有权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概念: 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对拟聘用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包括学历、技能、工作经验等方面。 重大损害:是指因劳动者的不当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较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不利影响。 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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