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双方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我刚入职公司处于试用期,最近感觉工作不太适合自己,想知道能不能在试用期就解除劳动合同。另外也好奇公司在试用期的时候,是不是也能随意把我辞退。想了解一下试用期双方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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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双方都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都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 对于劳动者而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只要提前三天告知单位,劳动者就有解除合同的权利,无需其他特殊理由。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让劳动者有机会去寻找更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受到限制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内,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劳动者出现以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三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四是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五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六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如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总之,试用期双方都有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能,但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要依法依规行事,以保障自己和对方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录用条件:指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提出的各项要求,比如学历、技能、工作经验等方面的标准。 重大损害:一般是指给用人单位的经济利益、商业信誉等方面造成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具体衡量标准通常由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但也需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 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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