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必须要双方到场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最近比较忙,我实在抽不出时间去办理离婚登记。想问下协议离婚是不是必须双方都到场啊?要是一方不到场,能不能办理离婚呢?我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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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到场。 离婚是一种与身份紧密相连的严格法律行为,涉及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只能由具备夫妻身份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亲自进行。这体现了对婚姻关系的尊重和保护,确保离婚过程严肃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的流程也决定了需要双方到场。首先,夫妻双方要携带相关证件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初审通过后,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接着有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冷静期过后,在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还需携带相关证件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一方不到场,这些环节无法完成,也就无法办理离婚。 总之,协议离婚要求双方亲自到场,以保证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愿,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婚姻法律关系的稳定。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就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达成协议,经有关部门认可而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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