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查对方财产吗


离婚时是可以查对方财产的。首先要明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法律保障双方权益的规定。 从法律依据来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特定情况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就意味着在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利知晓对方财产状况,以保证财产分割公平合理。 具体查询方式如下:一是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心平气和地沟通,彼此坦诚列出财产情况,包括存款、房产、车辆、投资等,这是最简便的方式。二是申请法院调查令。若双方无法自行协商,或者一方怀疑另一方隐匿、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相关银行、房产管理部门等协助调查。三是聘请专业调查机构。在一些复杂案件中,当事人可以聘请专业调查机构通过合法手段调查对方财产线索,但费用需自行承担。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所以,如果在查对方财产过程中遇到客观困难无法自行收集证据,也可依法申请法院调查收集。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这些财产在离婚时通常需要进行分割 。 调查令:是法院签发给申请人(当事人或其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集特定证据的法律文件,有关单位或个人有义务配合提供相关证据 。





